信阳市政府第十四次常务会议 研究贯彻落实豫政[2008]39号文件精神工作 市人防办主任任立新到会向出席常务会议的各位领导作了简要汇报。任主任在汇报中,阐述了贯彻落实国发[2008]4号、豫政[2008]39号文件精神的重要意义,重点汇报了一要在全市认真开展系统学习贯彻落实国发[2008]4号、豫政[2008]39号文件精神活动;二要结合信阳实际并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文件精神之机,重点解决县(区)人防机构设置、人防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等问题;三是要加大人防行政执法工作力度,严格审批程序,促进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协调发展。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广胜在认真听取任主任的工作汇报后,对近年信阳市人防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作了充分的肯定,并对贯彻落实豫政[2008]39号文件精神提出了相关要求。 市政府市长郭瑞民指出,国发[2008]4号文件、豫政[2008]39号文件精神对人防工作来讲,是一个重大发展机遇,市人防办的同志要善于抢抓大机遇,尤其是全国性发展的大机遇,以此来推动城市建设与人防建设协调发展。近年来,信阳市的人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荣获了全国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在信阳这样一个经济不够发达的地区,能将人防工作搞到这样一个水平,凝聚着人防办一班人和全体同志的心血,信阳市的人防工作应值得充分肯定。 关于贯彻落实豫政[2008]39号文件精神的问题,郭市长强调指出了三点意见,一是原则同意由市政府、信阳军分区联合行文转发豫政[2008]39号文件精神;二是要切实解决好目前困绕人防发展的实际问题,要将这些问题写进转发文件的贯彻落实意见之中;三是要进一步提升人防工作水平。要将人防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建设与提升、完善城市总体功能结合起来,统筹考虑,配套建设。人防部门要加大依法行政力度,该收的要坚决依法征收,以建为主、以收促建,抓好人防工程和“结建”工程项目建设,以推动人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市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研究贯彻落实豫政[2008]39号文件精神
2008-11-18 09:29:14 来源: 评论: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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