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给予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记二等功的决定
信政文〔2016〕16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十二五”期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着眼“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的使命任务,坚持“抢抓新机遇、融合大发展、项目为抓手、平战相结合”的发展思路,积极作为,全面完成了信阳人防建设“十二五”规划任务,人防事业不断开创新局面。期间,相继荣获“全国人民防空先进单位” “济南军区人民防空先进城市” “全省国防动员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2011—2015年连续五年被评为“全省人防建设责任目标优秀单位”和“全省人防全面建设先进单位”。在2016年5月召开的全国第七次人民防空工作会议上,信阳市被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授予“全国人民防空先进城市”荣誉称号。为表彰先进,推动工作,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记二等功。
希望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学习先进,积极进取,开拓创新,以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不断开创我市各项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国防安全、经济腾飞和社会稳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信阳市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