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豫人防[2021]27号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附件3“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条件认定: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必要时举行听证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并应在批准前通过政务服务网或人防官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要求,4月15日息县人防办邀请省人防办官网公示的专家库专家李欢秋、常丙坤、易波对信阳师范学院淮河校区二期建设项目进行专家论证工作。
信阳师范学院淮河校区二期建设项目经专家组集体讨论,论证意见如下:
1.拟建场地属于淮河古河道,距离淮河直线距离1.5KM,往年即是淮河洪水淹没区,前期规划阶段因考虑淹没问题而在建筑一层设置了架空层,未规划地下建筑。
2.场区位于河南大别山革命老区引淮供水灌溉工程息县枢纽工程上游左岸约2.4KM,场地地面高程40.2m-45.8m,库区正常蓄水位39.2m,设计洪水位(50年一遇)闸上43.82m,校核洪水位(200年一遇)闸上45.05m,拟建场地靠近河南大别山革命老区引淮供水灌溉工程库区浸没区,可能发生浸没问题,不适合修建地下工程。
该场地条件基本符合《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0号)所规定的易地建设条件。
根据以上论证意见,特此进行为期5天公示!
息县人防办
2022年4月23日
2022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