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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立新主任答记者问
2008-09-03 17:33:07   来源:   评论:0 点击:

 

市人防办主任任立新就全市开展

20052007年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进行检查”活动答记者问

 

近期,根据河南省政府、省人防办的统一安排部署,信阳市政府指示市人防办在全市开展了2005年—2007年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进行检查”活动,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广泛关注。应广大市民的要求,本报记者就这次检查工作专访了市人防办主任任立新同志。任主任就大家所关心的问题进行了细致地解答。

记者:任主任,您好!请你介绍一下2005年—2007年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进行检查”活动的目的和原则,好吗?

任主任:好!首先,我代表市人防办全体干部职工对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我市人防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问候!很高兴借这次机会对我市开展2005年—2007年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进行检查”活动,向社会各界人士进行详细介绍。

这次检查活动是贯彻落实省政府、省人防办有关会议和文件指示精神,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的一次统一行动,其目的是查清 20051月至2007年年底,这三年来的各项人防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工程管理、人防易地建设费的缴纳等情况。在清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首先坚持重在自纠的原则,政策是自纠从宽、被纠从严。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具体说,手续不全的,要补办手续;未建或少建人防工程的,要易地补建;没有交易地建设费的,要依法补交;工程质量有问题的,要采取补救措施。凡是自查自纠的,不处罚、不再追究责任。拒不自查自纠的,一旦被查出来,就要足额上缴,一分不少;被省人防办查纠的不仅要足额上缴,还要进行处罚,将来还要按新标准来交。新标准马上就要出台。总之,要区别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记者:这次检查的主要政策依据是什么?检查所涉及的范围和内容是什么?

任主任:依据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规范人防建设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豫计收费[2003]117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范围和重点是20051月至2007年年底,三年间城市规划区(含县、区在内,包括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情况。检查的具体内容包括:         

1、建设单位是否按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

2、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是否符合条件;

3、人防工程建设和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减、免、缓情况;

4、防护设备使用及安装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5、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及竣工备案是否符合规定;

6、人防工程质量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7、人防工程的拆除及报废是否按国家规定执行,补偿费是否足额收取。

记者:这次检查势必会触及到一些单位和个人的现实利益,可能会遇到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甚至是阻挠检查工作进行的现象发生。请问,我市将采取那些强力措施来推进检查工作的进行?

任主任:为了将这次检查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市委、市政府、军分区高度重视。一是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市长张春香为组长,军分区参谋长、政府副秘书长、市监察局长、市行政执法局长、市规划局长、市人防办主任为副组长,市政府有关科室负责人和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结合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工作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防办,具体负责该项检查工作部署、协调、督促及纠正检查过程中的相关工作,全力推进人防工程建设核查和行政执法结果的落实。二是信政办[2008]76号文件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进行检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要求,市直各单位、各县(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要高度重视这次检查工作,要给予必要的财政支持和工作配合。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责任,指定专人负责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抵触、回避、敷衍检查,市政府法制办、督查室和市监察局、市执法局将全程跟踪,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记者:从这次检查的范围和内容来看具有所含地域广、时间跨度大的特点。我市具体采取那些步骤开展检查工作?

任主任:为将此次清查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卓有成效地开展好,我们根据检查工作进行的各个时间节点,制定周密计划和严格分工,按照五个时间段开展工作:

1、收集资料,摸清底数(62-6月30)。根据20052007年间规划、建设部门审批项目表、人防工程审批文件、易地建设费缴费统计表等资料,摸清底细,做到心中有数。此段工作由人防办依据现有的工程档案,在对规划、建设、国土、房管等相关单位20052007年间审批的新建民用建筑和地下工程项目进行汇总。截止630前,我们已经完成了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汇总工作。

2、核对资料,查清问题(71731)。根据收集的资料,发现漏收、漏建项目。此段工作由人防办核对各部门上报的工程资料进行汇总、登记、分类,对漏收、漏建项目重点核实后登记造册。

3、现场检查(81831)。这次检查采取集中领导,统一行动,分步处理的办法,对20052007年间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此段工作由人防办牵头,市执法局配合,现场检查并提出整改措施。

4、处理阶段(911030),对查处的漏报、漏建项目,下达缴费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足额补交易地建设费,逾期不交者,依法强制处理并上报省人防办。

这次对2005年—2007年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情况进行检查,是省政府、市政府将我省、我市人防工程建设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有关法规、政策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市政府切实加强人防行政执法工作的一次具体行动。为顺利完成检查任务,衷心希望广大开发商、建设单位认真对照豫政办明电[2008]121号、信政办[2008]76号文件精神,吃透政策、吃透法律法规、吃透情况,主动配合人防部门搞好自查自纠。对主动自查自纠的,我们将采取一定的优惠政策;否则,省人防办、省监察厅等单位将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行联合查纠,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或个人,根据情况依法予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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