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落实我市工业发展20条意见实施方案
时间:2019-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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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我市工业发展20条意见,根据人防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内容
工业企业用地范围内的厂房及生产性配套用房(工业地产项目除外),不纳入人防易地建设费用征收范围。
二、落实意见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规定:市区及规划区(含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重要目标防护区、城市新区、工业城、商贸区、大学城等)内的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的生产性建筑予以免收人防易地建设费(工业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是指生产车间、生产制造监控用房和机房、产品检验验收用房、厂房附属更衣淋浴用房、厂房附属仓库、水泵、蒸汽等设备用房)。
(二)办公楼、食堂、宿舍、研发楼等属于非生产性用房,应依法修建防空地下室或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
三、工作流程
企业申请—审批大厅人防窗口受理—技术审核—科室审批—办结。
四、所需提供材料
1、单位申请;(加盖公章、原件1份)
2、发改委立项批文;
3、土地使用证(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规划平面图;(需加盖规划局公章)
5、地面建筑设计总说明、平面图、基础图(蓝图)
6、施工设计图纸(建筑、结构图)全套(加盖公章、蓝图)审后退回。
五、责任领导、责任科室
分管领导 李继新(党组成员、副主任)13523906099
责任科室 工程科
责 任 人 陈 伟(工程科长)13783765363
曾 静(人防窗口首席代表)13939765189
服务联系电话
工程科 6255036
人防窗口 6369725
六、服务承诺
(一)随到随办,高效运转。随到随办,急件急办、督促催办,限时办结,确保高效运转。
(二)上门服务、排忧解难。定期进行现场办公和下基层走访服务对象,随时沟通信息,努力提供政策支持,规范市场行为,优化人防发展环境,及时为服务对象排忧解难,保驾护航。
(三)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严格按照“限时办结”和“一次性告知”等制度予以办理。在接待过程中应做好热情、耐心、文明、礼貌、诚恳。
(四)政务公开、接受监督。坚持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易于群众监督的原则,及时在我办机关网站上准确发布人防的政策、规章以及审批项目的办理程序、所需资料、办结时限等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积极主动为来查阅非保密性文件的群众提供相应服务。
一、内容
工业企业用地范围内的厂房及生产性配套用房(工业地产项目除外),不纳入人防易地建设费用征收范围。
二、落实意见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规定:市区及规划区(含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重要目标防护区、城市新区、工业城、商贸区、大学城等)内的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的生产性建筑予以免收人防易地建设费(工业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是指生产车间、生产制造监控用房和机房、产品检验验收用房、厂房附属更衣淋浴用房、厂房附属仓库、水泵、蒸汽等设备用房)。
(二)办公楼、食堂、宿舍、研发楼等属于非生产性用房,应依法修建防空地下室或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
三、工作流程
企业申请—审批大厅人防窗口受理—技术审核—科室审批—办结。
四、所需提供材料
1、单位申请;(加盖公章、原件1份)
2、发改委立项批文;
3、土地使用证(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规划平面图;(需加盖规划局公章)
5、地面建筑设计总说明、平面图、基础图(蓝图)
6、施工设计图纸(建筑、结构图)全套(加盖公章、蓝图)审后退回。
五、责任领导、责任科室
分管领导 李继新(党组成员、副主任)13523906099
责任科室 工程科
责 任 人 陈 伟(工程科长)13783765363
曾 静(人防窗口首席代表)13939765189
服务联系电话
工程科 6255036
人防窗口 6369725
六、服务承诺
(一)随到随办,高效运转。随到随办,急件急办、督促催办,限时办结,确保高效运转。
(二)上门服务、排忧解难。定期进行现场办公和下基层走访服务对象,随时沟通信息,努力提供政策支持,规范市场行为,优化人防发展环境,及时为服务对象排忧解难,保驾护航。
(三)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严格按照“限时办结”和“一次性告知”等制度予以办理。在接待过程中应做好热情、耐心、文明、礼貌、诚恳。
(四)政务公开、接受监督。坚持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易于群众监督的原则,及时在我办机关网站上准确发布人防的政策、规章以及审批项目的办理程序、所需资料、办结时限等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积极主动为来查阅非保密性文件的群众提供相应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