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促进工业发展意见实施细则
时间:2019-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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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设实力信阳,打好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做大做强帮优工业企业,激发实体经济活力和增强企业内在动力,推动我市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和跨越赶超,为提高城市总体防护能力,根据《关于促进我市工业发展的意见(信发[2017]18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实际,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第一条 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
第二条 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不能按照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单位应当报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条 工业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不纳入人防易地建设费用征收范围。
工业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是指生产车间、生产制造监控用房和机房、产品检验验收用房、厂房附属更衣淋浴用房、厂房附属仓库、水泵、蒸气等设备用房
第四条 企业办公楼、食堂及宿舍等属于非生产性用房,应依法修建防空地下室或依法足额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
第五条 企业办理人防行政审批手续应向市人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报送下列材料:
(一)企业申请;
(二)企业营业执照;
(三)企业项目发改委批文;
(四)企业项目总规图;
(五)企业项目地上建施结施图(建筑说明、一层平面图、立剖图);
第六条 审批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5个工作日作出决定。
信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8年1月9日
第一条 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
第二条 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不能按照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单位应当报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条 工业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不纳入人防易地建设费用征收范围。
工业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是指生产车间、生产制造监控用房和机房、产品检验验收用房、厂房附属更衣淋浴用房、厂房附属仓库、水泵、蒸气等设备用房
第四条 企业办公楼、食堂及宿舍等属于非生产性用房,应依法修建防空地下室或依法足额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
第五条 企业办理人防行政审批手续应向市人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报送下列材料:
(一)企业申请;
(二)企业营业执照;
(三)企业项目发改委批文;
(四)企业项目总规图;
(五)企业项目地上建施结施图(建筑说明、一层平面图、立剖图);
第六条 审批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5个工作日作出决定。
信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8年1月9日